京东、天猫因为商家二选一的问题,又开始互相指责对方的不正当竞争的不耻行为,甚至互相投诉。不得不说双方的公关做的很到位,而京东与天猫的口水仗已经见怪不怪了,将来到底是谁拿下电商这块大蛋糕暂时还没有讨论的须要,巨头之间的摩擦更增添了行业竞争的乐趣,随着竞争越来越激烈,巨头之间的互怼已经成为了常态。那么,你到底会支持谁?
在618年中大促的时候,就有商家做出了二选一的选择,在京东和天猫中,商家只能在一家平台留存,在另一家平台开设的网店只能退出,而有的商家选择留在天猫,因为主要的业务都在那边,有的则选择了京东,他们认为京东有着更大的潜力,所以商家都是趋利、势利的。
电商平台的竞争素质是流量和商家的争夺
就像百度掌握了pc端搜索入口一般,用户流量则决定了电商平台的价值。当然,目前的京东和天猫都是有着巨大流量的平台,有着足够的能力帮手平台商家获得流量,并进行流量分配,最终促成商家成单。
这其中就有了三方利益之间的博弈,平台有了流量之后,以流量为引子将商家引驻到平台,商家获得平台流量之后尽量达成订单,消费者购买商品拉升了商家的交易额和利润,同时为平台增添了商业价值。这样,平台、商家、消费者之间就形成了互相依赖的局面,这也是持续性需求在鞭策的。
平台起到的作用自然不能忽视,没有平台就没有所谓的整个商业模式的存在,商家和消费者也就无处下手了。而平台内的流量和商家就对应了消费者和网店,平台商家每年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流量购买之中,,即便现在的平台流量已经很惊人了,我们依然会在浏览网页的时候看到不少电商平台的广告,产品的保举等。
这还涉及到大数据技术,当你在一个网络中搜索某些商品时,在同一网络的其他硬件设备上就会被保举相关的产品,这就是精准营销。
直播、自媒体、微信大v,变现的最佳方式都是通过电商实现的
以前的商品买卖叫做交易,现在的商品买卖则被称之为电商,时代变了,但是个体获得商业利润变现的途径并没有改变。
做直播的主播们,是可以通过接广告来火力的,但有些则开始本身卖东西,这就是一种电商模式;自媒体平台做电商也是很常见了,凤凰号、今日头条等都在作者功能中添加了商品插入的功能选项,这就是说作者可以在创作的内容中插入电商产品链接;而微信大v们则是如咪蒙这样神一般的人物都开始接触电商,因为它的内容商品转化率高,在卖商品之后获得的受收益就会更高。
回到素质上来,网约车平台神州就早早地开始做买卖车业务,而摩拜则推出了摩拜雨衣,虽然售价有点高。在探索商业模式的道路上,一定有着商品交易这个选项,也就是说,无论是京东还是天猫,谁能坚持到最后,谁就能得到整个市场,这个胜利者将会获得“上帝”的垂青,因此,阿里和京东都不会退让,这是事关生死的。
商家如何二选一,还有另外路可以选吗?
对于商家来说,他们的存在是平台的最大价值,而商家在两个平台都开设店铺,意味着店家在变相支持竞争者,这是电商平台所不能忍的。
两强相争,夹在中间的店家遭了殃,这是一定的,也是不成制止的。商家作为直接的交易者,属于平台的附属产品,平台则掌握了主动权。如果商家选择自建平台,则无法再获得平台的流量支持,这将会是致命的。
一些做得比较大的店家就会收到平台的二选一通知,而且还要作公开声明。也就是说,声明过后,商家与对方平台就再也不能有瓜葛了,而这些商家顺其自然的得到了现有平台的大力支持。
1、商家选择的时候需要如何考虑?
其实商家考虑的唯一尺度就是,我在哪个平台更能赚到钱。有的是与平台一起成长的老店家,在现有平台有着不少的老客户,他们只能选择继续留在现有平台。而还有一些商家则认为,在对方平台价值更高,有很大的提升空间,并看好其未来的发展,所以,会选择离开现有平台。
利益是商家做出选择的唯一尺度,不过,也有的商家不满平台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愤而离开,则是特例了。
2、“二选一”是不正当竞争,但已是行业潜规则
虽然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,这种二选一是平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分歧错误的,但是从行业的角度来讲,这是行业内默许的;从道德的层面来讲,平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,也是一定的选择,因为平台是他们的所有,商家只能做出选择。不少商家为了迎合平台作出妥协,是为了不开罪于平台,免得现有的流量也被平台收回。
3、你支持道德一方,还是法律的一方
从道德的角度来讲,平台确实太强势了,从法律的角度来讲,商家有权利拒绝二选一,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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